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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讀書 -> 網遊動漫 -> 香江:黑金財閥

第12章 黑金(求追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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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陳非掏出的槍。

樂慧貞臉色微微一變。

就憑那聲音,絕對不是塑料玩具。

大家本來還聊得好好的,他怎麼突然就掏槍了?

再說,哪有人用槍招募手下的?

她懷疑如果自己現在轉身跑路,這人很有可能會從後面開槍。

樂慧貞感覺自己的呼吸都有些不順暢。

沉默差不多十秒鐘,她纔開口問道:“如果我現在跑路,你會不會從後面開槍?”

“你可以試試。”陳非淡然回答。

樂慧貞差點哭了。

“哪有你這麼招募人的?”

“是你說要抄襲我的創意的。”陳非道,“要不要跟着我幹?你想繼續做一個到處跑新聞的小記者,還是一個可能是香港未來最賺錢的傳媒帝國總裁?”

樂慧貞露出一個比哭還要難看的笑容:“什麼總裁的什麼我們慢慢談,你先把槍收起來,我這個人膽小。”

大庭廣衆之下曬槍確實不好。

陳非把槍收回去。

樂慧貞又道:“我就算是辭職也沒這麼快啊,你總得給我點時間考慮吧?”

“要多久時間考慮?”陳非問她,“你要是說一年半載的,我哪有那麼多時間給你?”

樂慧貞內心各種鬥爭。

一方面感覺這兩本雜誌挺有吸引力的,而且好像搞頭還不小。

另一方面,自己剛憑藉昨晚的事情稍稍火了一把,要是就這麼跑路,有些半途而廢的感覺。

可不答應的話,又怕被這人給弄死。

她考慮了差不多三分鐘,才說道:“你打算投資多少?”

“先投個五十萬,後期再追加。”陳非說道,“正如我一開始告訴你的,我現在沒有雜誌社,沒有辦公室,如果你入職,你就是我的頭號大將。”

“呃……”樂慧貞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好。

這人連辦公室都沒有,就這麼招募頭號大將。

要是換成膽小的,估計已經報警。

她又問道:“《YES!》還算好做,但《黑金》裏面的信息,你要怎麼保證準確又及時?要是跟《新知》那樣,大家還不如去看《新知》,憑什麼來看你的?”

“這個問題問得好。”陳非笑了笑,道:“我自然有自己的渠道,保證到時候絕對都是新鮮出爐的內幕新聞,連狄波拉要被人綁架的事情,我都知道,你真不會以爲我是偷聽到的吧?”

“這好像也有點道理……”樂慧貞又想了想,道:“我不想做馬仔,我也要投資。”

“投多少?”

“投二十萬港幣。”樂慧貞道,“而且還要兼任《黑金》的主編。”

心裏想着大不了電視臺那邊先停職,要是雜誌辦不下去,自己就跑回去當記者,或者可以用他的創意繼續辦。

陳非看了她一眼。

“你一個女的,寫社團內幕?”

“女的怎麼了?”樂慧貞不服氣地瞪着他,“我跑新聞三年,警署、法庭、廉署、社團,哪個地方沒去過?你知不知道去年全港第一個拍到恆生銀行持槍劫案的記者是誰?”

“你?”

“正是我。”

“所以我一眼就看中你這個人才。”陳非點點頭,又道:“你看這創意是我的,而且調查那些內幕的渠道也是我的,所以我要佔股80%,而你就佔股20%,有沒有問題?”

要想馬兒跑,就得給馬兒喫草。

想要馬兒不跑到外面去,方法則有很多。

民國時候有個天一影業,創始人叫邵醉翁,公司捧紅的第一個女演員叫胡蝶,後來胡蝶出走,天一公司損失慘重。

於是邵醉翁痛定思痛,要捧紅下一個“胡蝶”,這個人叫陳玉梅,爲了不讓陳玉梅有被對手挖走的可能,只有一個最好的辦法。

就是娶了她:既是她的老闆,又是她的老公,這樣她就再也不可能離開天一公司,同時還能省一筆演員工資。

邵醉翁就是邵氏電影創始人邵仁枚和邵逸夫的大哥,後來邵逸夫很好地繼承了大哥這個省錢的辦法。

樂慧貞道:“成交。”

陳非想了想,道:“《YES!》的主編你有沒有人選?”

“我發現你這人真是……”樂慧貞無語了,這人除了計劃書和錢,其他的真的是什麼都沒有。

她有些無奈,“正好我這一時半會兒沒事情,我們先去把雜誌社的事情搞定,對了,報刊督印的牌照、刊號、發行權這些,只過戶給公司,不賣給個人,你有沒有公司?”

“沒有。”

樂慧貞直接一頭黑線。

她忍不住問道:“你知道去哪註冊嗎?”

“不知道,你知道就行。”

樂慧貞徹底沒了脾氣。

“我真是服了你,走吧,現在去註冊公司。”

到了地方,樂慧貞帶陳非填表、排隊、交材料。

她對這套流程熟,因爲跑新聞的時候幫採訪對象查過公司資料。

公司名字陳非選了一個:“黑金傳媒。”

樂慧貞都懶得問這個名字什麼意思。

註冊費加印花稅,一共兩千三百港幣,陳非付的錢。

至於註冊資金,兩人同時出資。

從註冊處出來,樂慧貞又道:

“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,如果你要開新雜誌社的話,光是刊物督印牌照、登記、印刷備案、發行資質這些就要花至少一個月的時間,更別說報攤鋪貨、批發商、街頭髮行、書店渠道全部要自己啃。”

“那我們買一家,直接過戶,不用排隊審批,當天接手、當月就能出刊。”陳非道。

“買哪家?”

“不知道,你有沒有推薦的?”

樂慧貞直接被氣笑了:“你連買哪家都不知道,就說要買?”

“你幹記者這麼多年,肯定知道哪家雜誌社快不行了。”

樂慧貞想了想,還真有。

“灣仔有一家,叫《新潮週刊》,三年前創刊的,做時裝和美容,定位跟《姊妹》差不多,老闆是個女的,姓林。”

她補充道:“據說虧了一百多萬,現在頂不住,雜誌雖然停了,但刊號還在,發行渠道的合同也沒到期,還有幾個老員工在守攤子,更主要是沒外債。”

“幾萬塊能拿下?”

“她當初投了五十萬,那是三年前的事情。”樂慧貞說,“現在估計五六萬就賣。”

“帶我去。”

“你真要買?”

“錢都準備好了,爲什麼不買?”

樂慧貞發現自己竟然無法反駁。

乾脆再幫陳非約了個律師,隨後三人驅車去灣仔。

《新潮週刊》的辦公室在一棟老舊的寫字樓裏,三樓,門牌上掛着褪色的銅牌。

樂慧貞之前來採訪過這家雜誌的老闆,熟門熟路帶陳非去找到老闆。

樂慧貞上前說明來意。

老闆林太看了陳非一眼,隨口道:“你要買我的刊號?”

“雜誌社整體打包。”陳非點點頭,“刊號、發行渠道、辦公設備、員工。”

林太苦笑了一下:“我那些員工早就走光了,現在就剩三個人,排版、製版、行政,三個全是熟手,你要的話,一起帶走。”

“多少錢?”

“八萬。”

樂慧貞還價:“五萬,林太,現在什麼行情你也知道,五萬是最優的價格,要是再過幾天,可就不是這個價了。”

雙方簡單討價還價後,林太最終以五萬的價格打包出售。

外面每天開張和倒閉的雜誌社一樣多,再過幾天,估計也就只能賣個兩三萬。

林太把合同、刊號文件、發行渠道合同、辦公室租約,一股腦全搬出來。

不過這些還需要律師來審覈,看有沒有隱藏債務、有沒有官司之類的隱患。

雙方約定,將各種文件交給律師,等律師調查確認沒問題,雙方再籤資產收購協議。

等送走律師,站在馬路邊吹涼風的樂慧貞感覺自己剛剛就像是做了一場夢。

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腦子進水了,還是被那把槍嚇傻了。

只是短短兩個小時不到,她就變成一個連辦公室都沒有的公司的股東,而且這個老闆看上去還挺不靠譜的。

20%的股份,二十萬港幣。

也不知道現在退股還來不來得及。

“你幫了我這麼大的忙,要不,我請你喫個飯?”陳非提議道。

樂慧貞馬上搖頭:“算了!只是跟你喝個茶,我就莫名其妙成了這傢什麼都沒有的公司的股東,要是再喫飯,說不定還會變成這家公司的老闆娘。”

“你想得倒是挺美。”陳非說道。

隨即打開【全港每日事態圖】。

作爲老闆,他必須要拿出真本事,讓樂慧貞相信他能辦好雜誌。

見樂慧貞要上車,於是他便說道:“我剛好知道有個地方正在發生一起搶劫案,很合適放在《黑金》上,不如一起去看看。”

“哦?”樂慧貞半信半疑,“哪裏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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